央廣網北京11月20日消息(記者劉禕辰)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國務院日前下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,將特大型城市的城區常住人口規模劃線,從以往的100萬人提高到500萬人。
  我國以往的城市規模劃型標準確立於1980年。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,當時的特大城市的標準是100萬人以上。按照這個劃線,截止今年,全國的特大型城市共有140個。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,要合理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,這意味著如果按照舊的標準,這140個城市都將受到限制。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表示,舊標準已經不再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:
  徐林:我們這次的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,它涉及到農業人口的大規模轉移。我們城鎮化規劃里提出,到2020年要使一億左右的農民工今後在城鎮落戶;要使一億左右的目前居住在各類城鎮的棚戶區或者城中村的人,要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;通過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,使得一億左右的人能夠在中西部地區就近轉移,實現城鎮化。如果我們按照原來那個標準,對所有一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嚴格控制規模,這顯然是不合理的
  調整後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,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。小型、中等、大型、特大型、和超大型城市的人口劃線分別為20萬、50萬、100萬、500萬和1000萬。按照新的標準,人口數量超過特大城市標準,也就是超過500萬的城市大幅縮減至16個,這些城市將合理控制人口規模。徐林表示,新的城市規模標準更易規模經濟的優勢:
  徐林:有很多研究表明,大概是兩百萬到五百萬之間的城市是最符合規模經濟的,就是從效率的角度來說,可能是最合理的。  (原標題: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規模劃線由100萬人提高到50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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